各鎮街經科信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19〕29號),現正式啟動2021年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加分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積分加分標準
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非本市戶籍技術人員每滿1年積6分(最高限48分),以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人員入職的最近時間開始計算,且申請當年處于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間。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時間,按累進制計算(當年認定通過按一年計,以此類推),對于人員的入職時間,按四舍五入原則,申請加分時在企業累計工作超過183天按一年計。
二、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及技術人才的要求
(一)高新技術企業名單以省科技廳公布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名單為準,并在證書有效期以內的企業。
(二)享受積分加分政策的技術人員,必須目前在該企業從事技術、技能崗位工作,且累計工作超過183天(以最近半年企業繳交社保記錄為準),學歷在大專以上、或獲得初級以上職稱,或獲得三級以上的技術、技能人才(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以上三項學歷職稱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其一)
學歷應為教育部門認可的,畢業證書有統一編號可查詢。(包括成人高考、自學考試、電大、遠程教育等形式;不含通過函授、培訓等頒發的證書)
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應為國家人社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認可范圍內。
(三)申請人須已在所在鎮街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建檔并取得流動人員積分編號,獲得積分編號是核對積分是否有效的標準。
三、申請流程
2021年高企人才積分加分工作采取中山市科技一體化系統申報,只受理企業統一申報,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一)注冊。申請人、申請單位均需在http://pro.zskj.gov.cn/index.do注冊(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創新管理一體化系統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申請。申請人系統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附件證明,其中流動人員積分編號為必填項,單位管理員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并填寫申報信息上傳附件,提交到所在鎮街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單位管理員賬號審核狀態欄顯示提交至鎮街審核才為成功提交)。
(三)系統審核。鎮街科技主管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后提交至科技局。由科技局完成系統審核,并通過系統短信將審核意見反饋至申請人。
(四)提交紙質材料。系統狀態顯示“請遞交紙質材料”時,申請單位打印《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加分申請表(個人)》、《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加分申請表(單位)》以及附件并加蓋公章,一式一份交至鎮區科技主管部門,由鎮區科技主管部門蓋章匯總后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申請人在申報過程中要確保提交材料完整和真實,并對所提供材料負責,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如發現將依法進行處理。
四、申請時間
(一)申請人和所在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鎮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及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0日。
五、其他事項
市科技局高新科聯系方式:周岳、李慧子,88303920。
附件:1.積分申請申報流程圖
2.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才積分加分操作流程
3.國家人社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