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關于印發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工〔2019〕115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安排計劃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7天。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融資促進處)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附件:1.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
因素法下達地市額度安排表
2.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人才培育項目、省中小企業重點專項工作資金額度安排表
3-1.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
各地市績效目標表
3-2.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
省本級績效目標表
4.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
地市任務清單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3日
(聯系人及電話:廖立穎、江本智,020-83133274、83134775)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1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安排計劃的公示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