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財政資金增信和放大作用,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緩解企業融資難題。根據《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關于扶持創新創業“成長之翼”助貸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珠創字〔2020〕24號,下稱“新政策”)、《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扶持創新創業“成長之翼”助貸辦法及實施細則的通知》(珠高〔2017〕75號,下稱“舊政策”)有關要求,現就開展珠海高新區“成長之翼”助貸平臺企業貸款利息補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政策項目申報
(一)申報對象
符合《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關于扶持創新創業“成長之翼”助貸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珠創字〔2020〕24號)要求的高新區主園區企業。
(二)申報條件
1.申請本次利息補貼的貸款已依據新政策申請備案,并獲準納入“成長之翼”助貸平臺。
2.申請本次利息補貼的貸款應按合同正常還本付息,未出現逾期。
3.本次補貼范圍為2020年7月8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已支付的利息。
4.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結清的貸款,需在本次提交利息補貼申請。
(三)申報時間
2021年4月6日至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補貼標準
1.按貸款合同簽訂當期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50%的利息補貼。單筆貸款每年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25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貼息總額不超過80萬元。如貸款實際利率低于貸款合同簽訂當期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按照實際貸款利率的50%進行補貼。
2.若一筆貸款同時申請省、市、區財政補貼,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
(五)申報材料
本次貸款利息補貼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文件兩部分,由合作銀行的對接人統一為企業提交。
1.紙質材料
(1)《珠海高新區“成長之翼”助貸平臺財政補貼申請表(新政策)》;
(2)“成長之翼”助貸平臺業務確認書;
(3)企業營業執照;
(4)借款合同、借款借據;
(5)放款憑證、還款及利息支付憑證、銀行打印并加蓋銀行簽章的利息支付清單;
(6)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
(7)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
(8)企業的收款信息,包括賬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等。
(其中第1項需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第2-8項可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2.電子文件
申請時需將word格式的《申請表》和其他紙質材料的掃描件,打包成一個文件壓縮包,以“XX公司2021年第一批成長之翼貸款貼息申請材料(新政策)”命名,并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舊政策項目申報
(一)申報對象
符合《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扶持創新創業“成長之翼”助貸辦法及實施細則的通知》(珠高〔2017〕75號)要求的高新區主園區企業。
(二)申報條件
1.申請本次利息補貼的貸款已依據舊政策申請備案,并獲準納入“成長之翼”助貸平臺。
2.申請本次利息補貼的貸款應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含)到期,并已正常按期還本付息。對于拖欠銀行貸款本金和利息的企業不給予補貼。
(三)申報時間
2021年4月6日至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補貼標準
1.對于未通過擔保機構而直接通過銀行獲得貸款的企業,補貼標準為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如果企業成立時間或遷入高新區主園區的時間在3年以內(含3年),補貼標準上浮20%。
2.對通過擔保機構擔保獲得銀行貸款,且成立時間或遷入高新區主園區時間在3年以內(含3年)的企業,高新區給予貸款基準利率20%的利息補貼。
3.單筆貸款項下企業可享受利息補貼不超過25萬元,單個企業的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80萬元。同時,對于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企業享受的貸款利息補貼總額不超過企業申請補貼時上一年度對區財政實際貢獻額的50%;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未超過2000萬元的企業享受的補貼總額則不受對區財政實際貢獻額的限制。
4.若一筆貸款同時申請省、市、區財政補貼,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
(五)申報材料
本次貸款利息補貼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文件兩部分,由合作銀行的對接人統一為企業提交。
1.紙質材料
(1)《珠海高新區“成長之翼”助貸平臺財政補貼申請表(舊政策)》;
(2)“成長之翼”助貸平臺業務批復;
(3)企業營業執照;
(4)授信額度項下的貸款合同、抵(質)押合同、擔保合同等;
(5)借款借據;
(6)放款憑證、還款及利息支付憑證、銀行打印并加蓋銀行簽章的利息支付清單;
(7)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
(8)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
(9)企業的收款信息,包括賬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等。
(其中第1項需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第2-9項可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2.電子文件
申報時需將word格式的《申請表》和其他紙質材料的掃描件,打包成一個文件壓縮包,以“XX公司2021年第一批成長之翼貸款貼息申請材料(舊政策)”命名,并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及合作銀行應對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并承擔責任,不得弄虛作假。
(二)申報企業及合作銀行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申報,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申請材料提交至珠海高新技術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地址:珠海高新區大洲科技園A區508室),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范小姐,聯系電話:3629990
佘先生,聯系電話:3616056
附件:1.《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關于扶持創新創業“成長之翼”助貸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珠創字〔2020〕24號)
2.《關于印發珠海高新區扶持創新創業“成長之翼”助貸辦法及實施細則的通知》(珠高〔2017〕75號)
3.《珠海高新區“成長之翼”助貸平臺財政補貼申請表(新政策)》
4.《珠海高新區“成長之翼”助貸平臺財政補貼申請表(舊政策)》
珠海高新技術創新創業服務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