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進培育一批引領我市中醫藥(南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人才隊伍,推動我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升級,依據《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人才振興計劃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和《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創業團隊及領軍人才項目遴選實施細則(修訂)》的規定,現就組織開展我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創業團隊與領軍人才遴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含視同法人單位的專業服務機構)、實行獨立核算的中醫藥(南藥)企業,本市高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和中醫藥(南藥)產業科研機構,經營(運營)情況良好且無重大違法行為、科研誠信失信記錄。
(二)同一項目(引進對象)已獲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類別
本年度中醫藥(南藥)創新創業團隊與領軍人才項目以人才引進+科研(創業)課題的方式申報遴選,項目實施期限為3年,申請單位需在申報書描述引進人才情況和科研(創業)課題,分4個類別申報:創新團隊、創業團隊、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業領軍人才。
(一)申報單位可根據自身條件、人才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其中1項。
(二)申報單位要慎重填寫申報書的內容,如獲批立項,申報書中的有關內容(如人員、配套資金、經濟指標、技術指標等)一般不予變更,并作為立項后簽訂項目任務書的指標。
(三)對符合《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創業團隊及領軍人才項目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的特殊引進對象可實行“一事一議”或“一人一策”。
三、申報條件
(一)創新團隊
創新團隊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重大研發平臺、重點學科或中醫藥(南藥)產業企業等方式引進的團隊,引進后重點圍繞中醫藥(南藥)產業發展的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原創性問題進行研究,或承擔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項目研發攻關。
1、團隊構成:團隊應由3-6人組成,包括1名負責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8年3月1日后出生),團隊成員在技術、應用、產業化等環節有關聯性,具備達到創新目標的完整創新鏈。
2、團隊成員職稱、履歷要求:團隊負責人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數占50%以上。至少有1名團隊成員引進前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職位2年以上),且前期應在中醫藥(南藥)項目、產品和技術開發等方面有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轉化業績。
3、團隊成果要求: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應擁有知識產權,具有行業一流水平,技術成熟并已進入產業化階段,能較大程度推動中醫藥(南藥)產業技術創新。
4、工作時間要求:引進的創新團隊實施期內不少于1名核心成員全職在云浮工作,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9個月。其他團隊成員可兼職在申報單位工作,保證每年累計時間不少于2個月。
5、保障條件:創新團隊駐在企業的要求為企業需經營運行狀況良好,且技術創新體系完善,研發組織完備,企業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一般應高于2%,為團隊從事的項目配足科研資金,提供相關研發設備,落實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為團隊成員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創新團隊駐在高校、科研機構的要求為高校、重大科研平臺需具有一定的中醫藥(南藥)研究實踐基礎,近5年曾牽頭承擔或完成相關領域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或課題,或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或在攻關的技術方向上擁有國際、國內領先技術成果,具備創新研究的基礎設施和條件。
(二)創業團隊
創業團隊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產業化項目引進的團隊,引進后重點圍繞中醫藥(南藥)創新技術在云浮產業化,或有相對成熟的產品,具有快速產業化潛力和廣闊市場前景。申報單位需已在云浮注冊成立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前成立)。
1、團隊構成:團隊應由3-6人組成,包括1名負責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1963年3月1日后出生),團隊在項目、產品等方面至少有1年以上穩定的合作基礎,研究成果和成果轉化業績較好。團隊負責人一般應為企業法人代表且為第一大股東,其投入的貨幣實收資本不少500萬元,團隊負責人個人股權占總注冊資本30%以上的,也可視作企業主要創辦人。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核心成員貨幣出資占50%以上。
2、團隊成員職稱、履歷要求:團隊負責人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團隊成員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數占30%以上。至少有1名團隊成員引進前在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技術管理職位2年以上)。
3、團隊成果要求:團隊掌握的技術擁有知識產權,技術成熟并已進入開發階段,具備產業化生產條件。創業項目成長潛力較大,目標產品市場前景較好。
4、工作時間要求:引進的創業團隊實施期內不少于1名核心成員全職在云浮工作,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9個月。其他團隊成員可兼職在申報單位工作,保證每年累計時間不少于2個月。
5、資金保障:團隊所在企業具有從事產業化項目所需資金,且后續資金有保障,具備持續創新創業能力。
(三)創新領軍人才
創新領軍人才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重大研發平臺、重點學科或中醫藥(南藥)產業企業等方式引進的人才,引進后重點圍繞中醫藥(南藥)產業發展的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原創性問題進行研究,或承擔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攻關項目。
1、人才學歷要求:引進人才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8年3月1日后出生)。
2、工作時間要求:引進后需在云浮全職工作,且項目實施期內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
3、履歷、成果要求:引進的人才應為受聘來我市的企業、事業單位從事中醫藥(南藥)技術研發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符合我市中醫藥(南藥)產業發展需要,能夠促進我市中醫藥(南藥)產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
(2)在國外知名高校或在國內擁有中醫藥重點學科的高等院校、高水平研究院、企業重大科研平臺擔任相當于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對中醫藥(南藥)領域的發展有過較大貢獻,其成果處于產業領域學術前沿,為業內普遍認可。
(3)在國內外綜合排名前500強企業、行業排名前500強企業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精通相關領域業務,善于經營管理,有較豐富實踐經驗。
(四)創業領軍人才
創業領軍人才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依托產業化項目引進的人才,引進后重點圍繞中醫藥(南藥)創新技術在云浮產業化,或有相對成熟的產品,具有快速產業化潛力和廣闊市場前景。申報單位需已在云浮注冊成立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前成立)。
1、人才職稱、履歷要求:引進人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1963年3月1日后出生);有相關創業經驗,或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中高層職務2年以上,具有主持研發成果成功實施產業化的經歷。
2、工作時間要求:引進后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
3、成果要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其中醫藥(南藥)領域技術成果為國際先進、填補國內空白或處于省內一流水平,具有較好的產業化開發潛力。符合我市中醫藥(南藥)產業發展方向,可直接進行產業化,或已完成前期開發,進入中試或樣品制造階段,具有穩定實驗數據和中試產品的項目。
4、登記、投資條件:創業領軍人才所創辦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且申報人擁有該企業不低于30%的股份(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企業,申報人擁有該企業股份比例可適當降低),并擔任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或副總經理以上職務。
(五)其他條件
1、引進人才申報前已入職申報單位的,首次與申報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在2021年1月1日后,項目申報人才獲批入選的,從入選時間開始,引進人才需在項目單位服務3年以上。引進的人才為意向引進的,須承諾入選后3個月內加入申報單位,與該單位簽訂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引進人才同時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市里配套或者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全職引進的須在云浮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費;或承諾入選后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費。兼職引進的,須提供在云浮工作相關證明、納稅證明。
4、在單位工作時間的考核,全職引進的,以勞動合同、人事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和納稅證明等為準;兼職引進的,以合作協議、在崗證明、人事工資證明、納稅證明、差旅費等為準。
四、申報時間、申報方式
(一)申報時間。申報時間為通知印發之日起至6月30日17:00。
(二)申報方式。項目申報采取紙質申報的方式,申報人可到云浮市科學技術局網站下載獲取申報通知,并按申報類別選擇填寫相應的申報書,準備相關附件證明材料。
五、扶持措施
(一)引進人才項目以現場考察、組織專家評審、擇優遴選方式產生。按國內、省內、行業領先水平,對入選創新或創業團隊項目,分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三個檔次予以資助;對入選創新或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分120萬、80萬元、50萬元3個檔次予以資助。
(二)項目資助資金的60%用于科研經費,按照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監督辦法有關規定使用,40%由受資助人才(團隊)自主使用。
六、申報材料要求
(一)按申報類別選擇填寫并提交:《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團隊申報書》(附件1)、《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業團隊申報書》(附件2)、《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附件3)或《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附件4)。
(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外文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下同),一般應包括:
1、最高學歷學位證明(海外學位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明;
2、引進人才與申報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意向聘用合同、合作協議(需明確每年在申報單位累計工作時間),創業人才在申報單位投資的證明材料;
3、申報人現任職務證明材料;
4、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5、主要成果證明材料,如: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新藥生產許可、成果鑒定報告、成果登記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等;
6、主持或參與過的重點科研項目(國內外重點科研項目、關鍵技術應用項目)證明材料;
7、全職引進創新創業團隊與領軍人才在崗證明(工資證明、所得稅證明等),未簽訂合同的,需提交承諾書并在立項3個月內簽訂合同。
(三)材料報送要求。紙質版與電子版同時報送,申報單位須將填寫好的申報書連同相關附件證明的申報材料,簽章后紙質版(一式4份)報送。各縣(市、區)企業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和領軍人才申報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送所在地縣級科技主管部門,各縣級科技主管部門于7月15日17:00前將推薦材料報市科技局成果專家科;市直有關單位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和領軍人才申報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報送市科技局成果專家科。申報材料電子版以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名稱為郵件主題發送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監督管理
(一)市科技局每年將對獲批立項的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創業團隊以及領軍人才項目開展年度考核,項目承擔單位需按要求向屬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當年的工作總結報告,由各地縣級科技主管部門匯總當地總結報告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將采取查核書面材料與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不及格的需整改落實。
(二)云浮市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創業團隊以及領軍人才資助資金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嚴禁虛報、冒領、貪污、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財政資金等行為。
(三)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須加強監督管理,市科技局將對中醫藥(南藥)產業創新創業團隊以及領軍人才工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并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不予發放或追回已發放的財政資金,并將其列入嚴重失信記錄名單實施聯合懲戒,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相關財政補貼,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成果專家科 張舒怡,8921136。
云浮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