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第五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3〕73號)要求,有關通知如下。
一、組織發動本地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第五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指導企業按照申報要求開展自評價,編制申報書,并加強對申報企業自評價結果及證明材料的審核把關。企業自評價得分低于80分不予推薦。
二、加強對示范企業的跟蹤指導和服務,組織本地前四批示范企業(TCL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填報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動態管理表,并做好動態管理審核及上報工作。
三、請于2023年6月1日前,將縣(區)推薦文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第五批)推薦匯總表、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申報書、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動態管理表等電子版材料(蓋章后掃描成pdf文件)刻錄光盤與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申報書紙質版2份寄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第五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3〕73號).pdf
附件3.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第五批)推薦匯總表.docx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