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人員范圍
申報人為已在中山工作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職工作并簽訂意向書的科技創新人才,同時還需符合《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實施細則》的評價標準條件。
二、申報方式
參評方式分為按指標計分參評、按特別引進條件參評兩種,申報人可選擇按指標計分參評、按特別引進條件參評的其中一種方式參評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創新價值較大、專業能力突出、業績成果顯著、作出積極貢獻,無犯罪記錄及無參加非法組織或活動記錄。
(二)申報人年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三)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果,目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與本人專業或專長密切相關。
(四)按指標計分參評的申報人已在中山工作的應與我市相關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依法在中山參加社會保險或繳納個人所得稅。評分標準按照2023年《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評分指標體系表》執行(詳見附件1),申報人自評分值應達到45分(含)以上。
(五)按特別引進條件參評的申報人應為2022年1月1日以后入職中山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職工作的市外人才,符合2023年《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特別引進條件目錄》中所列條件之一且業績突出。(詳見附件2)
四、分類標準
特聘人才分A、B、C、D四檔:
A檔一般應具有國際或國內領先水平;
B檔一般應具有省內領先水平;
C檔一般應具有市內領先水平;
D檔一般應為優秀青年骨干人才。
五、評定程序
(一)個人申報。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中山市)(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首次使用該服務網的申報人需先注冊并完善個人信息。在搜索欄中搜索“特聘人才”進入服務專區,選擇“‘中山英才計劃’特聘人才申報(科技創新領域)”,點擊在線辦理并選擇相應的參評方式。
申報人在線填寫申報書,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點擊“暫存”按鈕后下載PDF版申報書,核對無誤后打印并在“申報人意見”欄簽名、用人單位在“單位初審意見”欄加蓋意見,再掃描申報書并上傳系統,最后點擊“提交”按鈕進行提交。請確保掃描上傳的含有簽字蓋章的電子版申報書中的信息與系統填報信息一致。申報人應根據系統附件要求或《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評分指標體系表》要求以及所填報申請書情況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按指標計分參評的如無相應佐證材料,則對應項不計分(明確無需提供資料的除外)。
(二)鎮街或有關單位初審推薦。鎮街或市直部門直屬單位對照申報條件、2023年《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評分指標體系表》或2023年《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特別引進條件目錄》要求,對申報人資格條件、佐證材料等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加具推薦意見后,在線提交至評定部門。
(三)評定部門復審。市科技局對初審通過的申報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核準后受理。按特別引進條件參評的,實行隨到隨審及公示,申報人按上述要求系統提交完資料后,需及時與業務科室確認。
(四)專家評審。對于按指標計分參評的,市科技局或市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專家組開展評審,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評分準確性等進行核準,并依據申報材料給予專家評分。根據各申報人綜合評分,擇優確定入圍名單。
(五)名單確定。市科技局黨組對入圍名單進行研判后,研究確定最終公示名單。
(六)公示。擬定的特聘人才名單在中山市科學技術局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七)簽約。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入選的特聘人才名單報市委人才辦備案后,市科技局與特聘人才所在單位、特聘人才簽訂三方聘約,明確聘期內的任務內容、年度考核目標、退出方式等相關事項。
六、申報時間
個人申報時間:8月8日至9月8日23:59。
七、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產學研與智力管理科:王堅良、李昀懿
聯系電話:88319100
附件:1.2023年《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評分指標體系表》
2.2023年《中山市科技創新領域特聘人才特別引進條件目錄》
附件下載: 附件1-2.zip
中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