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南沙新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進一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南沙區科技創新發展,現發布2023年南沙區重點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同時開展項目征集工作。請各單位根據指南組織項目,并按要求準備項目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由項目申報單位組織科研人員按照申報指南自行申報,經區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后,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
二、支持方向、申報要求及支持方式
本指南重點支持聯合港澳科技攻關、海洋科技創新、碳達峰碳中和科技支撐三個重點領域的科技項目。本指南項目采取分期資助的支持方式。具體內容如下:
專題一:聯合港澳科技攻關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論述和對廣東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落實《南沙方案》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鼓勵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研發中心成果在南沙轉移轉化。本領域支持項目不超過10項。
(一)支持方向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計算機科學、人工智能、元宇宙、海洋科學、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航空航天等領域。
(二)支持強度
本專題項目分技術攻關和成果產業化兩類,項目支持經費最高200萬元,優先支持成果產業化類項目。
項目經費采取“分期資助”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立項資助資金的50%,實施期檢查通過后撥付項目剩余資助經費。
(三)項目實施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項目實施期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報條件和要求
1.第一申請單位應為落戶南沙區的與港澳合作辦學的高校、港澳高校在南沙設立的科研機構,或南沙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主營業務與申報支持方向相符。
2.第一申請單位2022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在300萬元以上。
3.企業參與申報的,項目自籌經費總額不低于本專題項目財政資助申請金額。鼓勵企業根據項目實際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資金,自籌經費配套情況將作為衡量項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據之一。
4.落戶南沙區的與港澳合作辦學的高校、港澳高校在南沙設立的科研機構可單獨申報或聯合南沙區內單位共同申報;企業牽頭申報的,合作單位須包括港澳高校、科研機構或研發中心(詳見附件)。
5.項目參與各方就合作項目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技術、人力、設備、資金投入、知識產權歸屬等內容。聯港、聯澳合作項目必須符合內地與香港、澳門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未簽署合作協議的單位不得列為項目的合作單位。
6.項目負責人應為第一申請單位的在職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熟悉本研究領域,具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負責人可放寬至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碩士學位)。
7.申報的項目涉及人體臨床研究的,要求項目需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項目合同書簽訂之前須完成),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臨床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要求;開展高等級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必須符合國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具備從事相關研究的經驗和保障條件;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要遵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使用合格實驗動物,在合格設施內進行動物實驗,保證實驗過程合法,實驗結果真實、有效,并通過實驗動物福利和倫理審查。
8.項目實施期內須新獲得授權不少于5件與申報內容相關的專利(其中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
9.成果產業化類項目實施期內須實現相關產品或服務收入500萬元以上。
10.本專題采取限項申報,申報單位作為第一申請單位最多只能申請3項。
專題二:海洋科技創新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有關要求,根據《南沙方案》中賦予南沙打造成為我國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的定位,以及《廣州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現代科技海洋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突破一批“卡脖子”的海洋關鍵核心技術,加快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帶動提升創新鏈、產業鏈,取得一批具有市場影響力、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的重大科技成果。本領域支持項目不超過8項。
(一)支持方向
支持海洋電子信息、海上風電、海洋能源、海洋工程裝備、海洋生物、天然氣水合物和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等關鍵技術及裝備的研發和產業化。
(二)支持強度
本專題項目分技術攻關和成果產業化兩類,項目支持經費最高200萬元,優先支持成果產業化類項目。
項目經費采取“分期資助”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立項資助資金的50%,實施期檢查通過后撥付項目剩余資助經費。
(三)項目實施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項目實施期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報條件和要求
1.第一申請單位應為南沙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且主營業務與申報支持方向相符。
2.第一申請單位2022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在300萬元以上。
3.企業參與申報的,項目自籌經費總額不低于本專題項目財政資助申請金額。鼓勵企業根據項目實際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資金,自籌經費配套情況將作為衡量項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據之一。
4.項目參與各方就合作項目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技術、人力、設備、資金投入、知識產權歸屬等內容。未簽署合作協議的單位不得列為項目的合作單位。
5.項目負責人應為第一申請單位的在職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熟悉本研究領域,具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負責人可放寬至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碩士學位)。
6.項目實施期內須新獲得授權不少于5件與申報內容相關的專利(其中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
7.成果產業化類項目實施期內須實現相關產品或服務收入500萬元以上。
8.本專題采取限項申報,申報單位作為第一申請單位最多只能申請3項。
專題三:碳達峰碳中和科技支撐
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部署,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支持作用。本領域支持項目不超過5項。
(一)支持方向
圍繞《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氫能、核能、新型儲能、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等領域低碳技術與裝備的研發和產業化。
(二)支持強度
本專題項目分技術攻關和成果產業化兩類,項目支持經費最高200萬元,優先支持成果產業化類項目。
項目經費采取“分期資助”方式,在項目立項后撥付立項資助資金的50%,實施期檢查通過后撥付項目剩余資助經費。
(三)項目實施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項目實施期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報條件和要求
1.第一申請單位應為南沙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且主營業務與申報支持方向相符。
2.第一申請單位2022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在300萬元以上。
3.企業參與申報的,項目自籌經費總額不低于本專題項目財政資助申請金額。鼓勵企業根據項目實際需要投入充足的配套資金,自籌經費配套情況將作為衡量項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據之一。
4.項目參與各方就合作項目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技術、人力、設備、資金投入、知識產權歸屬等內容。未簽署合作協議的單位不得列為項目的合作單位。
5.項目負責人應為第一申請單位的在職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熟悉本研究領域,具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負責人可放寬至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碩士學位)。
6.項目實施期內須新獲得授權不少于5件與申報內容相關的專利(其中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
7.成果產業化類項目實施期內須實現相關產品或服務收入500萬元以上。
8.本專題采取限項申報,申報單位作為第一申請單位最多只能申請2項。
三、申報限制和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潛在風險。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符合申報條件或違規申報情形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后,項目不予立項,已獲立項的實行強制終止。發現存在科技違規、科研失信等行為的,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三)項目組成員中如有申報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單位,申報單位應與合作單位簽署合作協議。項目組成員須包括合作各方1名及以上成員。
(四)申報單位須按項目申報條件和要求提交申報資料。申報材料受理后不予退還。
(五)申報單位存在到期未驗收區科技項目的,不得新申報競爭性項目。
(六)本年度重點領域科技項目實現限制申報,申報單位作為第一申請單位申報各專題項目總數不得超過5項。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不同專題,曾獲上級科技部門立項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取消該單位在該年度所有項目的申報資格。
四、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四)2022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第一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供,復印件)。
(五)2022年研發投入經費證明材料(復印件)。
(六)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與項目研究內容相關的專利或標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八)合作協議(如有,提供復印件)。
(九)項目自籌資金承諾函(如有,提供復印件)。
(十)項目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如有,提供復印件)。
(十一)與項目和申報單位有關的其他材料。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臨床批文、臨床總結報告、新產品注冊證、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市立項計劃文件、獲獎證明、用戶使用(試用)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編制附件目錄和頁碼。報送紙質材料時,須同時提交《2023年南沙區科技計劃項目信息表》(電子版)。
五、申報時間、地點與聯系方式
(一)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5日下午5點。
(二)項目申報受理點:南沙區鳳凰大道1號D棟四樓南沙區科學技術局。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馮毅,梁志偉;聯系電話:34689870,39053129;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附件1 2023年南沙區重點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doc
2.附件2 聯合港澳科技攻關項目香港、澳門機構清單.docx
3.附件3 2023年南沙區重點領域科技計劃項目信息表.xls
廣州市南沙區科學技術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