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濱海新區、高新區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規范使用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茂名市級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本次組織入庫申報的項目共3項:
1.組織化橘紅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預驗收項目
2.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裁決及海外維權項目
3.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項目
各項目的申報條件、工作任務等詳見申報指南。
二、項目入庫及經費
本次組織申報為項目立項,綜合形式審查、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等情況,擇優列為市級知識產權保護類工作專項資金立項對象,項目資金根據2023年度茂名市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并結合我市實際進行安排。
三、項目實施期限
所有項目任務原則上需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申報要求
(一)申請單位原則上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項目申報資料。申請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三)申請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已承擔過同類型項目且還未進行項目驗收的單位原則上不能再申報。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請各申報單位于2023年12月6日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將申報材料的紙件(一式五份)和電子件(可編輯word版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到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科。各區、縣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濱海新區、高新區分局要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
(二)項目評審。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形式審查、實地考察,抽選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內容審查和評審,綜合形式審查、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等情況,擇優列為2023年市級知識產權保護類專項資金立項對象。
項目聯系人:黃學倫、陳穎斐,電話:0668-2275966、0668-2732836,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茂名市高水路鯉魚嶺六號大院1104室,郵編:525000。
附件:1、2023年茂名市級知識產權保護類項目申報指南.doc
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