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7〕3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2023年清潔生產推行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3〕4號)等有關規定,經我局組織專家組對有關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進行了現場評估驗收,惠州市聯大環保材料有限公司等58家企業通過現場評估驗收,現將企業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上述企業請按照有關規定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在有效期屆滿前,應按有關程序要求開展新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并申請主管部門的審核驗收。有效期屆滿后未通過審核驗收的,惠州市清潔生產企業稱號自動取消。
惠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