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泉湖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區)科技行政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24年科技支撐“百千萬工程”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4〕858號),以及《潮州市市級科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潮科規〔2023〕2號)的有關要求,市科技局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潮州市第二批科技專項(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對象:
1.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我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方向,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不違反統計部門和科技部門相關科技統計報表填報規定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以及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省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建有省級及以上科研創新平臺。
(二)申報要求:申報項目必須符合《2024年潮州市第二批科技專項(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附件1)要求,具有前期基礎,且內容真實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報書承擔單位意見欄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項目一經立項,需根據申報書內容填寫合同書。項目申報指南對項目技術、經濟和成果等指標有明確要求的,合同書中相關指標的填寫應符合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與項目申報書相比照,合同書中的項目單位、人員、任務、總經費投入、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若有調整,須提交正式書面申請,詳細列出調整內容,并說明理由和依據,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科技局審核批復。技術、成果、經濟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三)資格審查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項目范圍為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和省市聯動類科技專項)。
1.企業有科技攻關類項目到期未申請驗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驗收結題的,不得再申請科技攻關類項目資金。機關事業單位有項目到期未申請驗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驗收結題的,該項目負責人不得再申請科技攻關類項目資金。
2.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3.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市級科技計劃立項。
4.申報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5.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或在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或其它相關情況。
(四)經費配套要求:申報項目應認真做好經費預算,按實申報,且符合指南要求。申報項目必須有自籌經費投入,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項目自籌經費與申請財政經費比例不低于2:1。
(五)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起到統籌領導作用,原則上應來自項目牽頭單位,能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防止出現拉本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
(六)優先支持原則:堅持需求導向和應用導向,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聯合相關優勢單位進行申報;鼓勵我市企業與粵港澳大灣區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報。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省級高新區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承擔項目。
二、申報方式及程序
(一)系統申報:符合申報要求的單位通過“潮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sti.gd.cn/cz)進行申報。該平臺與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賬號通用,已在省平臺注冊的用戶無須再注冊,初始密碼為cz123456,如無法登錄請與所屬縣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聯系修改密碼;未注冊的單位須先行注冊后方可申報。具體操作指引詳見《市縣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操作說明》(附件2)。
(二)項目入庫:項目申報單位在完成系統申報時還需填報《市縣項目管理系統入庫項目填報表》(附件3)(以下簡稱《項目入庫表》),并確保填報信息與系統一致。
(三)項目推薦:縣級所屬申報單位向縣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申報,由縣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初審后推薦;市直申報單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報,由主管部門推薦;因市鳳泉湖高新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暫未有管理賬號,其所屬申報單位暫按市直申報單位方式進行申報。推薦形式為在項目申報書主管部門意見欄出具意見,并報送項目推薦匯總表。
三、申報時間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系統申報時間: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9月4日至10月8日,縣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10月14日,市科技局審核截止時間為10月21日。
(二)申報材料內容要求: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2.項目負責人及參與人員學歷、職稱和在職證明。
3.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申報單位可提供財務報表)。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申報單位及非企業單位除外)。
5.與項目相關的鑒定證書、專利證書、技術標準、檢驗報告、查新報告等。
6.企業資質證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象等)。
7.產學研合作協議。(聯合申報項目提供。協議中應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產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8.特殊行業、國家有特殊規定必須提供相關的及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9.其它與項目申報相關的佐證材料。
(三)材料報送要求:縣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所屬申報單位的《項目入庫表》(紙質材料及電子版),連同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4)于10月14前報送市科技局各相關業務責任科室。項目評審過程中及獲得立項需要提供書面材料的,再另行通知報送。
四、其他事項
(一)管理職責:各專題有關工作由相關責任科室負責,專題一由科技創新科負責,專題二由科技服務科負責。
(二)申報數量:項目推薦遵循擇優推薦的原則,在申報同一專題時,同一研究團隊原則上只允許牽頭1項或參與1項,同一申報單位原則上只允許牽頭及參與不超過1項,否則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進行相應處理。
(三)材料審核: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負責,存在申報材料不齊全、不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等情況,形式審查不合格;存在文件影印不清晰、不完整、內容前后不一致、佐證材料缺失等情況,作不采納或低分處理。
(四)項目實施期:原則不超3年,自申報之日起計。
(五)入庫及扶持:擬立項項目經對應科室審核或評審論證,形成書面結論,按程序納入項目庫管理,按年度財政經費預算及項目情況給予出庫支持。
五、聯系方式
(一)科技創新科
聯系人:湯絢慧
聯系電話:0768-2393559
(二)科技服務科
聯系人:羅遠鵬
聯系電話:0768-2393557
(三)系統技術支持
“潮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業務受理及技術支持電話:020-83163365
附件:
1.附件1 2024年潮州市第二批科技專項(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doc
2.附件2:市縣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操作說明.doc
潮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