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經(科)促局、有關行業協會、企業:
為支持我市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我市組織企業參加多場國內重點展會,現就參加單位申報2024年佛山市支持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專業展會展位補貼項目(第一批)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對象
(一)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經營的企業或在我市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
(二)參加列入佛山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國內展會項目目錄和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目錄的企業或社會團體(詳見附件1、2);
(三)在“信用廣東”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同時滿足以上三點要求并處于正常運作狀態的企業或社會團體。
二、支持內容及標準
(一)企業參展實際發生的展位費用。對企業參加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國內展會發生的展位費用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1萬元/場;對外貿企業扶持標準上浮15%,每家企業最高1.15萬元/場。每場展會的展位費用合計最高支持60萬元。
(二)行業商(協)會的組織費用。對組織企業抱團參加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國內展會和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的相關行業商(協)會給予獎勵,每個商(協)會最高補助1萬元/場。
(三)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團費。對相關企業人員參加市商務局重點組織的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團費(包括往返交通費及住宿費)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最高補貼5000元/場。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列入佛山市商務局2024年重點組織的國內展會項目的申報材料。
行業協會申報材料:
1.佛山市支持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專業展會補貼項目申報材料(附表1);
2.行業協會組展補貼申請表(附表3);
3.行業協會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書(復印件);
4.活動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①展會及抱團參展基本情況;②協會現場服務企業材料說明(請列明參展企業名單),突出工作亮點與具體做法;③參展成效,重點列明組織參展企業成交金額、參展效果及意見反饋等情況報告(活動報告須經市商務局或區經(科)促局確定);
5.至少提供4張現場服務企業圖片(請列明服務企業的名稱、展位號);
6.粵貿全國活動情況統計表及粵貿全國活動參展滿意度及成效調查問卷(附表6、附表7);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相應申報單位公章。
參展企業申報材料:
1.佛山市支持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專業展會補貼項目申報材料(附表1);
2.企業參展申請表(附表2);
3.參展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參展企業與組展機構或組團單位簽訂的展位租用合同(協議)或含展位金額、展位面積等資料的展位確認函(復印件),如通過第三方機構參展,需提供該第三方獲展會主辦方授權或委托組展的證明;
5.實際發生展位費用的銀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發票抬頭應與申報企業單位名稱一致);
6.至少提供2張參展現場圖片,要求能充分反映企業展位及整體參展情況;
7.外貿企業需提供業務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起至扶持資金正式通知申報之前,作為境內發貨人出口的報關單2張(復印件),若申報單位為供貨出口企業(未自行開展出口業務,但有貨物出口的企業)提供業務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起至扶持資金正式通知申報之前報關單2張、代理出口企業營業執照(代理出口企業需為佛山市注冊登記企業);
8.企業在“信用廣東”下載的信用信息公示報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相應申報單位公章。
(二)列入佛山市商務局組織參加的2024年佛山市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的申報材料。
行業協會申報材料:
1.佛山市支持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專業展會補貼項目申報材料(附表1);
2.行業協會參加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申請表(附表4);
3.行業協會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書(復印件);
4.活動報告,包括活動行程安排、參加企業名單及活動成效等(活動報告須經市商務局或區經(科)促局確定)。
5.參會人員在職證明,如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工資流水憑證、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三者取其二即可),如參會人員是企業法人或股東的,可提供股權證明相關材料;
6.參會人員團費發票及支付憑證,包括往返機票、酒店住宿的證明材料;
7.參會人員在經貿活動現場照片、專業觀眾證或其他參會證明等;
8.提供至少10家參會企業的滿意度評價表(附表8);
以上材料需加蓋相應申報單位公章。
參會企業申報材料:
1.佛山市支持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專業展會補貼項目申報材料(附表1);
2.企業參加佛山市開拓國內市場重點經貿交流活動申請表(附表5);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參會人員在職證明;如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工資流水憑證、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三者取其二即可),如參會人員是企業法人或股東的,可提供股權證明相關材料;
5.參會人員團費發票及支付憑證,包括往返機票、酒店住宿的證明材料;
6.參會人員在經貿活動現場照片、專業觀眾證或其他參會證明等;
7.企業在“信用廣東”下載的信用信息公示報告;
以上材料需加蓋相應申報單位公章。
四、申報程序
(一)單位申報。請符合條件的商(協)會及參展參會企業于2024年10月9日前登錄佛山市政府扶持企業資金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佛山扶持通平臺)具體網址如下:https://fsfczj.foshan.gov.cn,申報單位須按照申報時間等專題要求整理材料上傳平臺進行在線申報,并及時關注平臺信息,如需補充相關資料請按時補充。通過區級初審的企業登陸佛山扶持通平臺打印紙質申報資料,一份交市商務局,一份交轄區經(科)促局,簽名蓋章并裝訂成冊報送所在轄區經(科)促局,逾期平臺不能再進行申報資料錄入。
(二)區級初審。各區經(科)促局需認真對照文件要求對申報單位的紙質材料進行初審,在申報單位相應提交的附表上出具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匯總填寫《申報企業匯總表》(附件4),并于10月15日前將轄區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匯總表和初審報告上報市商務局。
(三)項目評審。市商務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審意見進行復核,對照本項資金規模來確定扶持項目名單和額度,形成資金分配方案。
(四)劃撥資金。資金分配方案按財政資金相關規定報批,符合條件的項目由市商務局公示,公示期間企業可依規提出申訴。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向獲得補貼資金的單位撥付資金。
五、資金監督管理
(一)申請單位收到資助資金后,須按照現行財務通則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
(二)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在申報專項資金的過程中,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以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的,追回專項資金,三年內停止其申報上述所有專項資金的資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申報資料必須合法且符合客觀事實,構成要素齊全,相關復印件清晰可辨。
(二)申報材料統一為A4紙規格,并裝訂成冊。裝訂順序:按申報材料的序號排序裝訂如:①封面;②補貼申請表;③參展企業營業執照;④展位租用合同;⑤展位費用合法憑證;⑥現場照片;⑦外貿企業證明材料;⑧信用信息公示報告(一式一份)。
(三)其他說明
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與限額并非支持的最終標準,最終實際支持標準需根據年度專項資金額度與項目申報情況確定。企業同一展覽項目取得的資助(含中央、省、市各級財政支持)不超過其實際支出總額。
本申報指南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市局聯系人及電話:譚麗思83286918;禪城區82340926;南海區86336132;順德區22831380;高明區88663082;三水區87721942
附件:
佛山市商務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