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管理細則》《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5年知識產權促進類轉移市縣專項資金任務清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組織開展2025年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下放東莞市審批權限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申報工作(相關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3),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項目類別
二、項目實施期限
申報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1年。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報指南為準。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且符合《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項目管理制度(試行)》等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一個申報單位(含聯合申報)在同一個項目類別只能申報一次。
(二)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質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聯合申報的應當提交聯合申報協議。
(三)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1.申報單位登錄東莞市知識產權項目申報系統(https://ipa.dg.cn/ipr/apply/login),在“項目申報”欄目選擇對應項目,按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上傳所有申報附件材料后再點擊“提交”,完成網上申報。上傳的佐證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項材料應當掃描成一個文件,不得分拆掃描。
2、申報時間從2025年3月17日起至4月7日截止,逾期將不接受申報。為避免申報截止前系統網絡繁忙耽誤申報,申報單位請及時做好填報工作,盡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請的不予補報。
3、線上填寫及材料上傳操作遇到技術問題時,點擊進入“常見問題解答”或加入系統技術QQ群:1029751630(知識產權申報技術運維群)尋找解決方法。
(二)線上審核
各市場監管分局登錄東莞市知識產權項目申報審批系統(https://ipm.dg.cn/ipr/approve/login),于2025年4月11日前對屬地申報材料進行線上初審,初審應審查:
1、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材料不齊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報單位補齊及重新提交;
2、是否屬于對應項目申報要求的要件,不屬于的退回處理。
初審通過后提交市市場監管局審核,市市場監管局在2025年4月21日12:00前完成線上審核。
申報單位應隨時關注系統審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請根據審核意見及時完成修改并確認提交,未在期限內重新提交的,視為放棄申請。
(三)提交紙質材料
經市市場監管局線上審核通過后,系統審核狀態顯示“已辦結”的申報單位,應在系統點擊“生成PDF”并下載帶編碼水印的申報書。申報書以及相關附件佐證材料須統一使用A4規格紙雙面打印,并按順序編制目錄和頁碼,加封面后膠裝裝訂成冊(請勿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裝訂扣、裝訂條)。
項目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復印件加蓋公章)交所屬市場監管分局蓋章推薦,于2025年4月24日17:00前報送至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112號市市場監管局大樓六樓612室知識產權促進科。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申報。
(四)項目評審
事前資助項目由我局委托第三方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評審,評審結果符合立項條件的擇優立項。
五、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1:2025年度東莞市專利轉化需求對接工程項目申報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度東莞市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docx
附件2-2:關于印發《關于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未來產業 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2025年度東莞市開展國家、省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工作項目申報指南.doc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