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綜保區、華僑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汕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汕工信〔2022〕73號)的要求,現就第21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第21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范圍重點圍繞省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及我市“三新兩特一大”(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電子信息,紡織服裝、玩具創意,大健康)產業,對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引領示范作用大、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予以認定。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企業在汕頭市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競爭優勢。
(三)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合作渠道,創新成果顯著,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較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品牌;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能將科技成果及時轉化為技術標準。
(四)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建筑業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40人。
(五)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制造業及其他行業(其他行業主要指:與制造業發展相關的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建筑業主營收入(工程結算收入)不低于3億元。
(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600萬元。
(七)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600萬元,建筑業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萬元。
(八)具有穩定的技術創新投入,企業技術中心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建筑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企業工程結算收入比重不低于0.5%;制造業及其他行業企業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的最低標準分段計算:
1.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含)以下部分比重不低于3%;
2.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至100億元(含)部分比重不低于2%;
3.主營業務收入100億元以上部分比重不低于1.5%。
(九)企業兩年內(指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
1.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由于企業技術或管理原因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環境安全事故。
三、申報材料
(一)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附件1)。
(二)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數據表(附件2-1,2-2)。
(三)紙質材料編制要求(附件4)所列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四、報送要求
企業申報材料(全套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附電子檔)經各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查并加具意見后,連同推薦文及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推薦匯總表(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檔)于5月12日前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造業創新科)。
聯系科室:制造業創新科,聯系電話:88992011,電子郵箱:stgxjcxk@126.com
附件2-1.汕頭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數據表(制造業及其他行業)
汕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