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函規財字〔2015〕391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財政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稅局,財政省直管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產業轉型升級,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3〕33號)和《廣東省重大科技專項總體實施方案(2014~2018年)》(粵科規財字〔2014〕162號)等文件要求,鼓勵國內外先進基金管理機構、廣東省各地市結合自身優勢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重點扶持廣東省重大科技專項領域發展,現就組織開展廣東省重大科技專項創業投資基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的基金管理機構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臺(http://www.gdbs.gov.cn)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ov.cn)按時提交項目申報書、附件證明材料等申請資料。
二、申報對象及要求
1.符合國家和省科學技術“十二五”規劃,符合對應專題申報指南的要求。
2.申報單位為國際或國內領先的基金管理機構。
三、申報程序
(一) 注冊。首次申報的單位由單位科研管理員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賬號的權限;項目申報人從單位科研管理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賬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首次申報單位注冊時,其“主管單位”按以下要求在相應選項中勾選:
1.省外金融機構、基金管理機構主管單位為“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省內金融機構、基金管理機構等單位按屬地化原則為“各地市科技局(委)”。
——已注冊單位需要在業務系統中變更“主管單位”的,可直接聯系業務系統技術人員。
(二) 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注冊后即可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以指南要求為準)送交所屬科技主管部門,由科技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至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三) 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并正式行文(含推薦項目匯總表)上報。其中各地級以上市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必須由地級以上市科技局聯合財政局行文報送;其余相關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由其主管單位行文報送。
四、申報時間
本年度重大科技專項創業投資基金項目分兩批申報和受理。第一批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和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下午17:00,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上報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8日下午17:00,書面申報紙質材料(通過網絡系統打印,并附電子版光盤1張)送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15日下午17:00。
第二批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和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下午17:00,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上報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4日下午17:00,書面申報紙質材料(通過網絡系統打印,并附電子版光盤1張)送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11日下午17:00。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2015年4月3日